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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新规”治理力度受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01:03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白森森)本周日由商务部等5部委起草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即将实施,而本报昨天报道的京城商家的漠然态度,再次引起业界对“促销管理办法”的质疑。记者昨天了解到,多数消费者及业内专家都对新规能否起到实质作用表示担忧。

  业内指出,新《办法》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价格欺诈、限时限量抢购、促销宣传等市场中普遍存在的违规促销行为都进行了规定,但是规范内容并不具体。据了解,许多国家对零售商的促销行为都有专门规定,且在行业、促销手段、时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法国规定,一年之中,零售商可对纺织品进行两次季节性的打折,其他时间不允许打折促销;日本则不允许设置过度的促销奖品,同时禁止虚假、夸大的促销宣传;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不允许通宵营业促销等等。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比较粗放的规范可能会像已有的一些促销规范一样留给商家很多空子。

  新《办法》规定,在促销活动中违规操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业内人士认为,商家开展促销活动获得的营业额巨大,某商场不打烊促销2天的营业收入达2亿元,而3万元的罚款能否对商家产生真正的制约?而多位消费者也表示担忧,3万元的处罚对于商场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可能起到真正作用。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表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处罚力度虽不大,但商家可能会考虑由此造成的声誉影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也认为,新《办法》的震慑意义可能更大。

 白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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