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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 10:59 温州都市报

  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康奈长体字母商标不存在“复制、模仿或翻译”登喜路行为,予以核准注册

  本报讯国庆、中秋双节刚过,康奈集团又经历一件喜事——与英国登喜路公司“争吵”了十年的两枚“康奈”商标,终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获准注册。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法律事务部主任陈贺政称,康奈与登喜路的这起商标之争是目前国内鞋革名企与国际名企在商标知识产权纠纷中相持跨度时间最长的一个案件,康奈能赢得商标,充分说明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提高。

十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图①

  

十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图②

  1996年年初,康奈集团以温州市长城鞋业公司名义委托温州兴业商标事务所(当时该商标事务所名为温州市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在第18类和第25类申请注册“KANGNAI”长体字母商标(见图①)。经国家商标局初审之后,两枚康奈商标顺利进入初审公告期。没想到,这两枚商标竟然“招惹”了国际上大名鼎鼎的英国艾尔弗雷德·邓希尔有限公司(即登喜路公司),其提出异议的理由是,申请注册的两枚“康奈”商标在设计和使用领域上与该公司使用的“dunhill”(即登喜路商标设计,见图②)相似。

  1996年6月国家商标局以“被异议商标‘康奈’指定使用商品为皮革、手提包等,而‘登喜路’指定商品为手提包等,两商标字母组合不同,发音不同,整体外观不同,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而导致误认、误购。”为由,裁定英国艾尔弗雷德·邓希尔有限公司所提异议不成立,予以注册。

  但邓希尔有限公司仍然不依不饶,于1999年6月30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称“dunhill”独特的设计已在世界具备广泛知名度,而且在中国也已经在第18、25等多个类别上注册,并提供了很多证据材料。对此,康奈方面则认为:“‘KANGNAI’与‘dunhill’字母构成完全不同,而且这两枚商标的设计灵感来自1989年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外文字体1000例》中的黑维迪卡中等面字体。”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认为,“KANGNAI”与“dunhill”虽然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而且两商标部分字母都采取了长笔画书写形式,但其字母在组成、呼叫上差异较大,不存在“复制、模仿或翻译”行为。因此裁定康奈两枚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这两枚来之不易的商标会不会与消费者见面?康奈集团常务副总裁周津淼称,公司注册商标目的就在于使用,不久后这两枚商标将在康奈商品上正式亮相。本报记者林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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