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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广告“搭车”手机短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 06:26 北京日报

  蒋女士的手机昨日再次收到一条房产广告的短信,并且还留有售楼电话。“以前手机老是收到办证、刷卡消费小广告的短信,房产广告如今也做到手机上来了?”记者了解到,由于手机短信广告覆盖面广、成本低廉,正在逐渐成为开发商发布房产广告的新方式。

  位置偏远楼盘采用短信广告

  “中央重点大学园区,临近轻轨……价低优惠,近期即将开盘。”您是否也收到过这样的短信?由于篇幅所限,除留有售楼电话外,楼盘的短信广告通常还包括楼盘位置、周边环境和优惠条件三项内容。而这些广告的发布者多数是位于五环附近、位置较为偏远的楼盘。

  “这里是沙河镇的‘北一街8号’。”当记者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时,该项目售楼处的

售楼小姐表示,发在手机短信的广告是他们委托给一家广告公司做的,广告公司也是随机抽取的电话号码,一些空号也同样进行了发送。

  位于南三环的“风景Club”和东五环外的一楼盘同样作了短信广告。在开发商看来,“短信广告只是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而且费用比传统媒体低,所以我们也选择这种广告进行一次尝试。”而委托的广告公司选取的号码也很有针对性,“部分号码段是从《老板名录》中摘录的,购买力相当可观。”一位开发商直言不讳地说。

  楼盘短信内容无法律保障

  对于楼盘广告“搭车”手机短信这种新的形式,收到过短信的市民也是反应不一。“中奖、刷卡消费,短信广告总是陷阱重重,所以我对短信楼盘广告也会格外谨慎。”周先生告诉记者,和其他短信小广告一样,他甚至也把楼盘短信看作一种骚扰。

  而近期打算买房的李先生却并不这么认为,“对于我来说,短信广告提供的也是有用的购房信息,打个电话过去,没准儿还可以增加买房的选择。”

  首都经贸大学房地产法教授周序中认为,因为无法从短信中确定广告的具体发布者,有关楼盘广告真实性的法律保障更是无从谈起。“为避免楼盘短信广告夸大宣传,消费者还是要坚持实地考察,切不可偏听偏信。”

  新开盘项目纷纷跟进

  新一轮宏观政策的出台,使得京城楼市再次进入观望期,期房成交量更是逐月下滑。市场不好,开发商应该多投广告,但如今却正好相反,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打广告,有时对房子销售没什么帮助。”一位开发商向记者抱怨,也正是出于“有时做广告没效果,所以就尽量少做甚至不做了”的考虑,才有更多的开发商将目光转向了短信广告的形式。“与其做和不做一个样,倒不如采用短信广告的方式,省得白花钱。”随意打开一个短信群发的网上广告:10000条短信只要600元左右,量大便宜。而想用这点费用在媒体上做广告无异于天方夜谭。

  “我们虽然在报纸上先期发布了广告,但很多人还是收到短信后再跟我们联系的。”北一街8号的售楼人员感觉短信广告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短信广告的效果确实不错,我们的销售部门也在计划投放。”8月份开盘的海淀某项目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而就在1个月前这位负责人还对短信广告不屑一顾,认为那是项目“自跌身价”的做法。

  记者采访中发现,多家热衷短信广告的开发商都对这一方式讳莫如深。“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广告的载体不但要有许可证,广告内容还应该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周序中表示,尽管用短信作房产广告载体的形式已然成风,但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

  短信广告,没治了?

  这些包含房产信息的短信算不算房地产广告?如果算,谁来为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不算,是否意味着购房者必须练就“火眼金睛”?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部、发改委、央行等九部委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还特别强调了对房地产广告的管理,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广告发布单位要对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审查,杜绝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的,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违法的,由工商、物价等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对于短信广告的定性,市工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确定”。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发布广告的载体都要有许可证,但用短信作为广告载体是新事物,而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被短信“钓”到售楼处后,发现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短信广告的发布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否则开发商就可以不对广告中所描绘的“宜居楼盘”的真实性负责。

  “消费者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将对这些广告公司进行调查。”工作人员提醒说。RJ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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