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返券等广受消费者质疑 商家“假促销”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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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06日 07: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黄金周的消费市场是个“香饽饽”,长假期间各地商家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打折、返券、赠礼,乃至承诺“价格高于同类商场,双倍返还差价”。一些消费者不禁质疑,商家真的愿做“赔本买卖”? 10月15日起,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5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商业企业不规范、甚至带有欺诈性的促销
促销大战,灵药还是苦酒 今年“十一”黄金周,又逢中秋节,连日来在国内各大城市,商家之间的促销大战随处可见,打折、返券等价格策略成为商家们首选。 “节日期间,商家为了提升销售而进行促销,本无可厚非。”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指导部部长江列华说,“但对于不讲诚信的商家的促销花招,消费者要警惕。”如一些商家趁着黄金周销售旺季,利用虚假的“特价”“清仓特卖”兜售过时商品、残次商品。 据市场营销专家分析,在短时间内,促销大战、价格“血拼”能够提高商场的销售额、加快商品周转,并使消费者得到一定实惠;但从长远看,频繁的打折、返券会使消费者对商品降价的预期不断提高,如果商家人为、持续性地抬高这种预期,就会出现“不打折,消费者不买”的局面。 促销行为将有章可循 事实上,许多国家对零售商的促销行为都有专门规定,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如法国规定,一年之中,零售商可对纺织品进行两次季节性的打折,其它时间不允许打折促销。日本则不允许设置过度的促销奖品,同时禁止虚假、夸大的促销宣传。 10月15日起,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业内人士评价,今后,我国零售业的促销行为也将逐渐步入规范。 记者了解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针对时下颇为流行的“限时抢购”“限量抢购”等促销方式,作了严格规定,以督促商家履行承诺。今后,在促销活动中违规操作、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商业专家认为,促销新规定的实施,将使愈演愈烈的促销大战降温,迫使部分商家改变促销方式和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