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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是否属生活消费品 省消委召集法律界人士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0月05日 07: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蔡浩报道:家用轿车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品?出了质量问题能否根据“三包”规定退换?近日,省消委召集法律界人士对此进行点评。

  消费者高先生没想到,他成了省消委“消费热点评论”行动(楚天金报8月26日2版曾报道)的首个对象。

  7月31日,高先生在武汉某汽车销售公司花39.59万元买了一辆小轿车。当天,高先生办完相关登记手续后就发现方向盘使用很吃力。8月8日,该公司检查发现,该车方向机总成出现问题,只能更换方向机总成。高先生要求换新车或退货。省消委介入后,该公司仍称不能退车或换新车。

  近日,省消委邀请有关法律界人士进行了点评。湖北千禧律师事务所王世杰等8名律师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高先生有权选择修理、更换或退货;另外,作为家用的轿车,并非用于经营,因此也适用消法,可要求商家退货或更换。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周勇峰律师则认为,如更换方向机总成后汽车能正常使用,则商家可不换车或退车。

  省消委投诉部负责人表示,欢迎读者就此上网讨论、点评。网址:www.cnhubei.com,www.hb315.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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