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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标专利保护背后的利益博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06:35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韩俊杰

  除了4S店,其他汽修厂在广告中使用汽车商标是不是商标侵权?9月27日上午,郑州市工商局对一起这样的商标侵权案件举行了听证。

  工商局调查人员认为,河南省盈之宝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其
广告中使用德国奥迪股份公司注册的汽车服务商标,侵犯了奥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河南盈之宝公司则认为,自己在广告中向客户告知自己服务的汽车品牌,则是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并未构成侵权。

  记者在调查后发现,在商标权争夺的背后是汽车授权维修店与一般维修厂家间利益竞争的博弈。专业人士更是认为,这个案件暴露了政府对注册商标合理使用规范的空白。

  是侵权还是合理使用?

  汽修厂在其广告中使用奥迪汽车标志是商标侵权还是合理使用?27日上午的听证会上,工商部门与河南盈之宝公司展开了唇枪舌剑的辩论。

  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调查人员称,今年4月20日,根据举报人的投诉和市局领导的批示,执法人员对河南盈之宝公司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河南盈之宝公司在郑州市多个路段设立的广告牌上,以及公司服务场所的墙上,均使用了奥迪商标。盈之宝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调查时也表示,该公司没有得到商标所有人的允许。

  工商人员还称,调查人员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证,证实德国奥迪公司已经注册了汽车维修、修理和保养机动车、维修汽车等三套服务类商标。

  工商人员认为,《商标法》规定,奥迪汽车维修服务商标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为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此,河南盈之宝公司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其设立的户外广告牌上使用奥迪汽车维修服务商标,侵犯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人员据此准备对河南盈之宝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罚款人民币9万元。

  河南盈之宝公司则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盈之宝公司代理人在听证会上称,该公司是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主要维修奔驰、宝马和奥迪汽车,同时也维修其他各种豪华汽车。该公司在广告中要让客户知道该公司的服务范围,才使用了奥迪的商标。

  该公司代理人说:“我们维修奥迪汽车是合法的,合法的业务当然可以宣传。既然我们可以维修奥迪汽车,为什么就不能在广告中说呢?如果不让说,又怎么让消费者知道我们的服务范围?”

  “我们在所有的广告中都明确说明了我们是盈之宝,是专门修奥迪的企业。消费者不可能因此就误认为我们是奥迪汽车厂家的。使用奥迪汽车的用户都非常清楚哪里是4S店。”

  该公司认为,人们都知道4S店维修汽车的价格比较贵,而路边小店的维修质量又难以保证。该公司为那些想要正品配件又希望价格合适的用户提供了第三种选择,没有给奥迪汽车公司造成利益侵害,反而使奥迪汽车的维修更加方便。

  该公司还指出,盈之宝使用的奥迪汽车配件全部来源于德国大众汽车配件的授权经销商。该公司使用和销售正宗的原厂配件,同时在广告中公示配件使用的汽车品牌,是经营活动必须的环节。

  该公司代理人说:“无论是维修业务还是零配件业务使用奥迪商标都是合理使用,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行业惯例。在全国各地,豪华汽车公司授权的4S店很少,但事实上能维修这些汽车的厂家却很多,基本上所有的维修厂都用汽车标识来告知消费者其服务范围。如果这种告知是侵权的话,那么《机动车管理条例》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垄断和封锁机动车维修市场’的要求不就成了空话吗?”

  商标使用权背后的利益博弈

  在此次听证会上,工商部门公开了投诉盈之宝公司的河南省两家奥迪4S店。而实际上,此前两家奥迪4S店与一些维修厂之间的斗争已短兵相接,接近白热化。

  今年4月21日,河南两家奥迪4S店联名在河南多家媒体上发布了《告奥迪用户书》,称其通过各种途径得知“个别修理厂”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违法使用奥迪商标和标志,开展奥迪专修业务”,而“部分奥迪用户在个别修理厂维修后出现了严重的配件质量和维修质量问题”。

  这两家奥迪4S店还称,“郑州市工商局专业分局于4月20日对此修理厂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了多种涉嫌假冒的伪劣配件”。因此,“特别提示”消费者“到奥迪授权的特约维修站接受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月26日,与《告奥迪用户书》针锋相对的河南盈之宝公司《授权律师严正声明》出现在河南多家媒体上。河南盈之宝公司直言《告奥迪用户书》“严重侵犯了盈之宝名誉权”,该公司“将依法提出严正交涉,必要时提出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盈之宝公司在声明中称,郑州市工商局“对盈之宝使用的全部配件的纯正性没有提出任何质疑”,并声言其奥迪配件“均为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原厂正品配件。如有假货,假一赔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他们还将其汽修价目与4S店汽修价目对比后同时披露——以奥迪A6轿车的空调电子扇为例,前者1546元,后者1933元。

  河南盈之宝公司负责人说,汽车制造商与维修商在业务上不但不应是竞争关系,反而应该是相辅相成、互利互惠的利益共同体。但是,现在河南盈之宝却被厂商投诉侵害其商标权,事情看似蹊跷,实际上却反映了汽车维修行业中,市场的开放竞争与垄断之间的利益博弈。

  该公司说,跨国公司很早就把在华售后市场作为重要利润来源。近几年,整车价格不断降低、销售利润不断减少,售后市场更成为汽车厂商利润的重要来源。汽车厂商通过强制要求授权维修点高价销售零配件来弥补整车销售利润的萎缩。作为利益交换,汽车厂商通过技术封锁、配件封锁等手段帮助各地的4S店打击竞争对手,以取得对当地该品牌汽车维修的垄断利益。

  盈之宝认为,正是因为该公司以合理的价格为用户提供了纯正的配件和优质的维修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性价比的新选择,对某些授权4S店造成了威胁,触及了某些垄断者的利益,才导致此次被投诉。

  对于盈之宝公司的说法,一些4S店并不认同。河南两家奥迪4S店的代理人、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挺在接受采访时说:“一类资质的维修企业什么车都修,没必要专门悬挂某一品牌的标志。他们之所以如此,一是维修奥迪这种高档轿车利润较高;二是奥迪保有量大;三是奥迪属于驰名商标,他们利用驰名商标可以误导消费者。”

  郑州市工商局有关调查人员在听证会上说,奥迪公司注册了汽车维修服务商标以后,并不意味着其他企业不可以维修奥迪汽车,但是,其他的汽车维修企业在没有得到商标所有人的授权时,就不能在宣传广告中使用奥迪的汽车维修服务商标。

  商标专用权保护与反垄断经营如何平衡

  一方面,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另一方面,却是对垄断经营的反抗。而最终的承担者都是消费者。在这一方面,不仅汽车商标,似乎所有的商品都面临类似的问题。

  郑州市一位奥迪车主王先生说:“厂家通过授权的方式,对汽车零配件供应和维修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对车主是有利的。但如果让4S店独霸天下,垄断经营,那消费者又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目前,汽车零配件价格居高不下,把整车拆开卖零件都能比整车销售挣钱。4S店服务价格偏高等问题已经频频见诸报端,如果真的除了4S店以外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连服务车型都不能向消费者告知,那么汽车维修业的垄断就已经形成了。”

  另一位奥迪车主冯先生则说:“市场经济应该是开放竞争的,汽车维修服务行业也一样。我们需要厂商授权的4S店提供可靠的服务,同时也需要一些其他维修服务商的竞争,为我们提供选择,对4S店构成竞争和压力,只有这样,消费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应该得到有效保护,但政府不能因此禁止他人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并因此导致商标所有人借此形成市场垄断。反对垄断经营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郑州译达律师事务所王智勇律师说,“河南盈之宝面临的问题,体现了我国对注册商标合理使用范围和方式规范的空白。比如对众多非4S店的汽车维修企业,要求它们绝对不能使用汽车商标是不可能的,然而这些企业对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范围是什么,对使用规格有什么要求,是政府有关方面应进行研究并规范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公平竞争的角度考虑,如果企业仅仅告知消费者维修汽车的品种,没有突出地、故意地使用某一种商标,我认为它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但是,如果当事人诉至法院,问你用没用标志?是不是商业性使用?是不是为营利服务?那肯定是的——所以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张平建言,此类案件“应从产业发展、公平竞争等宏观层面审视和把握,而不应引导社会关注个案”。

  本报郑州9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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