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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孩旅游加价是价格歧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12:21 今晚报

  对老人、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加价已成为旅行社业内约定俗成的“行规”。据调查,老人、小孩普遍要加价300元至800元。

  对此,中消协认为:一、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涉嫌价格歧视。旅游团费主要由餐饮、住宿、交通、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构成。每位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所享受的服务基本是相同的,老人、小孩也没有得到额外的服务,仅仅是因为年龄的差异,旅行社就要对
其另行加价,明显存在着价格歧视。

  二、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有强制交易之嫌。从表面上看,旅行社与消费者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双方有自愿缔结合同的自由,但当老人、小孩另行加价已成为行规时,实质上消费者已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所谓的合同自由根本难以实现,被迫接受不公平条件在所难免。经营者也达到了曲线强制交易的目的。

  三、对老人、小孩另行加价的背后,反映了当前旅行社及导游违法收取购物回扣问题相当严重。香港消委会反映,旅行社以低价招徕到港游客,但都安排他们购物,以取得回扣贴补接待支出,所买的商品价格自然较高。更有甚者,有些内地旅行社,假其名为香港政府征收“人头费”、“旅游费”,或针对儿童、教师征收“退休干部(含教师)及儿童附加费”,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的消费力不高,难以从购物补贴中取回接待成本。消费者旅行过程中购物与否、购物多少都与旅行社无关。旅行社称港澳、新马泰亚线路团费低,主要靠游客在当地消费回扣来贴补利润,这一说法显然有悖于上述法律的规定,暴露了当前旅行社以低价吸引顾客,违法收取消费者购物回扣的问题相当严重。

  激烈的旅游价格竞争催生了低团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团费也必然会产生购物消费陷阱等问题。老人、小孩出境旅游另行加价只是当前旅游行业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将会严重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法律专家认为,当事人缔结合同必须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旅行社单方规定老人、小孩参加旅游须加价,明显对他们是不公平的,而且旅行社此行为也犯了大忌,是对中国人尊老爱幼优良传统的违背。

  为此,中消协建议:旅游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放弃低价竞争,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的自律与指导。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禁止“零团费”,对低于成本价的“负团费”不正当竞争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消费者不要盲目或一味选择低价格旅游线路。一定要明白“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应尽量选择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避免落入低价陷阱。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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