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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序”为何导致大事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编外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程序控制不严,金竹山电厂事故凸显湖南省电力公司管理漏洞

  ■本报记者王晓红彭立国

  “我真闹不明白,一项技术难度并不大的工序,为什么就能搞出这么大的事故?只
要火电公司安全意识稍微强一点,这就是一次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他们太不把工人的生命安全当回事了!”事隔一个多月,说起金竹山电厂安全事故,50多岁的冷水江汉子黄建国依然一脸愤然。正是在这次事故中,他失去了一个“准”女婿。

  2006年7月4日,湖南冷水江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门吊倒塌事故,据公开的资料显示,这起事故发生在4日晚20时,位于湖南省中部冷水江市,当时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施工临近尾声,工人们正在拆除龙门吊车时突发事故。吊车倒塌时,6名施工工人当场死亡,9人受伤。1名重伤工人在送往

医院抢救后不治身亡。

  为什么一个简单的门吊拆卸,却引发了一场7死9伤的严重事故,难道事故原因仅仅是火电公司所宣称的个别现场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这其中是否隐藏着其他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近日,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深入湖南省金竹山电厂“7·4”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采访,抽丝剥茧,了解到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违章作业皆因管理者安全意识薄弱

  8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7·4”事故现场——湖南冷水江市金竹山电厂,经历过大事故后的电厂已恢复平静,工人们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此次发生事故的金竹山电厂隶属中国大唐集团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扩建工程厂址位于湖南冷水江市金竹山乡太平村、坪塘村和振兴村,由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承建,为湖南省缓解“十五”末期缺电局面的重点电源项目。

  据振兴村村民张某介绍,7月4日事故发生时,火电公司已完成了部分扩建工程,正准备拆除平时施工用的龙门塔吊,这是一项相当普通的工序,只需将龙门吊先用挂钩挂好,然后再拆除固定龙门吊用的螺丝就行了。“听到一声轰天大响后,我马上赶到现场,发现现场的情景好惨,死的人很多,有的手脚断裂,还有的脑袋与身体分离,更多的是在痛苦呻吟挣扎的伤者,我当时未及细看,就投入了紧张的救人工作中。”他表示,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只要把挂钩挂好了再去拆螺丝,就绝不会发生事故。”金竹山电厂中层干部卜先生向记者反映说,火电公司金竹山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严重违规的行为,而相关负责人竟不予制止纠正,只是例行公事式地责备几句,“比如开安全工作票的问题,有些工人为了节约时间,同时也图省心,于是在必须开具安全工作票上岗的时候不开票,无票上岗操作,而相关的工地责任人有时竟对这种行为采取默许纵容态度。只是对当事人无关痛痒地轻责几句。”他表示,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章行为,负责人的态度取向必然导致施工工人对安全生产程序和规章的漠视,埋下

安全事故隐患。“从表面看这是因为工人不守章作业,但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公司管理层安全意识的缺乏,而这又根源于对相关负责人问责制的落实不够严格,其结果必然是管理层对安全程序把关不严,进而导致事故发生。”

  8月16日晚11:00时,记者在电厂门口碰到了刚刚收工的王先生,他来自安徽,是火电公司的一名临时工。他向记者反映说,就在“7·4”事故半个月之后,电厂工地上的龙门吊又滑落了一次,也是因为违章和安全把关不严引起的,不过幸好当时工人们反应较快,龙门吊也没有完全滑下来,只是斜着往下滑了一下,所以并未伤到人。“出了事还不到一个月,又发生这种失误,他们真是不吸取教训。”

  行政死命令催工“压弯”工人脊梁

  8月17日下午5点,记者见到了黄倩小姐,她是此次事故遇难者之一梅玉富的未婚妻。“玉富在出事前的六天中,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11点、12点,而早上的上班时间是7点半,一天连续工作十四五个小时,谁的身体受得了?何况还是连续几天加班。”黄倩抱怨说。她的父亲黄建国也表示,超常的工作量使得梅玉富回家之后总是显得疲惫不堪,一进房子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正说着,前一天晚上见过的王先生匆匆从电厂走了出来,他告诉记者今天晚上他又得加班到11点,所以请了20分钟假回家去看看自己的孩子放学后吃饭了没有,孩子还小,又没有了妈妈,只得带在身边,可火电公司又老是加班,连陪孩子的时间都没有。作为一名火电公司的临时工,王先生对火电公司的催工感触犹深,“他们经常用下行政死命令的方式催工,增加工作时间,强行加快工作进度,完全不顾工人们的承受能力,尤其是7月4日出事之前,几乎每天都要加晚班,平均一天工作14到15个小时,工人们都疲惫不堪,可他们还嫌慢了,一再缩短工期,说是要超速完成任务,要搞献礼。”一旁的黄建国说,用行政命令催工对火电公司大有好处,一是可以节省成本支出,更重要的是能讨上级领导欢心,对凸显政绩大有好处。但对工人们来讲,他们得到的是沉重的压力和身心俱疲,其结果是工人们因精神高度紧张而差错不断,并可能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灾难。

  黄倩还向记者反映了火电公司克扣其未婚夫梅玉富意外保险费之事。她告诉记者,梅玉富因为是临时工,只得到了20多万元补偿,而其他正式工都补了30多万。最不公平的是,火电公司以当初为梅玉富购买保险是公司出的钱为由,拒不向梅玉富家属支付6万元的意外保险费,“我们想向火电公司要回这笔钱,可他们说买保险的钱是他们出的,所以对我们不予理会,但既然保险是为梅玉富买的,受益者应该是他的家属啊!怎么反倒成了火电公司呢?”

  8月17日晚上8点,记者刚来到金竹山电厂扩建工程部,一位李姓民工就向记者反映了火电公司使用民工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到火电公司上班一年多了,至今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每个月还是700元,什么补助都没有。”他向记者诉苦说,火电公司专招他们这些民工做一些重活累活,但从不签合同,工资要比正式工低800多元。而且这种没有签合同的工人还不在少数,有数十人之多。火电公司缘何不愿跟他们签订合同呢?记者随后采访了建筑研究专家钟鹤平,他一语道破天机:“首先是可以大量节省成本,临时工工价低,且做完后可立即遣散,不用像正式工那样长期养着,保险福利等支出节省了一大笔,一旦发生事故,还可用较少的钱来补偿。其次也是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比较容易隐瞒虚报,因为临时工一般是不备案的,既无合同又未备案,加之这些临时工多来自外地,因此他们如因事故死亡,要隐瞒起来相对比较容易,即使要查,也是查无可查,查无对证。”

  是否瞒报事故死亡人数?

  8月18日上午,记者沿着金竹山电厂的一条运煤公路,辗转来到了电厂的后门,后门正对着金竹山乡振兴村,几十户居民近在咫尺。记者在走访了几户村民后遇到了村民张人民,他向记者反映说,事发当日晚上9点多,也就是事故发生两个小时后,他们发现火电公司用自己的小货车拉了三具尸体,从电厂后门旁的运煤公路运走了,并没有运往冷水江人民医院,而是运到别处去了。而据记者从电厂工人及其他村民处了解到的情况,火电公司公布的7个死者和9个伤者,均是从前门拉到冷水江医院去的。记者辗转打听到了7个死者的姓名,他们分别是:仇建高、梅玉富、吴建平、李剑、曾命祥、刘佩良、龚建辉。但很多村民反映说死者不止7个。“我们很多村民都到现场看了,死者绝对不止7个,应该有10到11个吧”,张人民斩钉截铁地向记者表示。另一黄姓村民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那么,这几具从运煤公路拉走的神秘死者是谁?他们被运到了何方?

  根据张人民的反映,冷水江人民医院还住着在事故中受伤的几位伤者,于是8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希望能从住院伤者口中了解一点信息。到医院后,发现还有4个在电厂事故中受伤的人尚未出院,但当记者欲采访他们时,忽然来了两个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的人,将记者推出医院。记者从旁边的住院病人处了解到,火电公司对这四个伤者除了请专人护理之外,还另外派了人24小时把守病房门,拒绝一切媒体人士及陌生人与伤者接触。

  18日晚上9点多钟,黄建国匆匆赶到记者入住的酒店,向记者补充反映了一个重要情况:7月4日事故发生后的当晚,因为自己的未婚女婿梅玉富重伤被送至医院,于是他开车来到冷水江市人民医院,在医院太平间,他看到火电公司的人正准备将停在里面的7具尸体拉上车运走,于是他将自己的车子堵在太平间门口,表示在事故未处理好之前,谁也不准把尸体拉走。因为当时他已获悉自己的未婚女婿因伤势太重已死亡。在门口堵了几个小时之后,直到火电公司方面的领导出面承诺妥善处理事故,他才开车离开。

  记者8月19日要求对金竹山电厂进行采访,但电厂方面以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为由拒绝了。离开金竹山电厂之后,记者曾先后前往株洲和娄底,欲采访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和负责“7·4”事故调查的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但双方不约而同地以事故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为由,不愿接受采访,并称结果出来之后,会通报媒体。但截止到记者发稿之日,尚未接到来自这两个单位有关“7·4”事故的任何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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