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要求外国石油公司遵守环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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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 08:01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莫斯科电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长尤里·特鲁特涅夫26日警告说,如果开发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的外国石油公司没有“清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破坏,该项目可能会被中止。 特鲁特涅夫在此间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我们将尽可能不中止这一项目,也确信石油公司会纠正已经造成的生态破坏。但如果事情并非如此,很不幸我们将不能让这个项目继续下去。”
萨哈林二号油气项目是俄罗斯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之一,控股方为英荷壳牌石油集团。此外,日本三井物产和三菱商事也参与其中。上周,俄罗斯政府收回了对该项目的环境许可证,由此引发日本和欧洲国家的不满。 西方石油分析人士认为,这一系列行动表明俄政府试图加强对本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的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