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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闲置土地”不等于“开发商囤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7:3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 朱安璋)本月15日开始,武汉市开始拉网清查城区闲置土地,目的在于掌握土地的闲置现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据国土部门初步认定,眼下三镇城区的闲置土地为2971亩,最久的竟然“荒”了十多年。这些位居闹市的闲置土地,果真是传言的“开发商在囤地吗”?

  都市“荒”地事出有因

  据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土地闲置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并非只是开发商为牟取暴利而“囤积土地”。而“荒”地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毛地”出让后,建设项目未能顺利实施拆迁,导致无法开工建设;二是部分为今年新取得的土地,目前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三是部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面积较大,需要分期开发;四是土地使用者不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办理用地手续。

  业内人士介绍,

开发商囤地一般很隐蔽:取得的土地闲置多年后,缴纳土地闲置费再拖一段时间。由于没有严格规定土地开发进度和竣工时间,这就导致了开发商开工不竣工的现象,一拖再拖,土地便被闲置在开发商手中。

  三种情形认定“闲置土地”

  而此次武汉市拉网式清理的闲置土地,包括自1996年6月到今年6月1日期间审批的建设用地。

  此次闲置土地清理,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的开发日期未动工的,一律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二种,国有土地开发虽然没有确定期限,但自使用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第三种情形是,已经动工开发建设的,但开工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连续一年未建设的,均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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