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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年底前二审大型项目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4:12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赖大臣) “不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能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如此解释这个名为《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

  在酝酿了将近半个月后,国土资源部终于下发了这份第一个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配套文件。国土资源部将联合国家发改委在今年年底前,对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清查。在当前中央不断加强土地调控力度的背景下,这种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求的做法引人关注。

  早在一月前,

国家发改委
国土资源部
、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委联合开展了一次全面对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清查工作,重点锁定在了钢铁、电解铝、电力、纺织等十大产能过剩行业。在被清查的新开工项目中,约40%的项目在征用土地、环境评估和审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违规;而钢铁、水泥、电力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又有卷土重来的迹象。其中尤其以土地问题最为严重,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这一清查结果也就成为了9月初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直接原因。

  和上次清查相比,这次的清查针对性将更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介绍说,这次清查的重点将是对省级批准(批准、备案)项目增加发改委符合性审查环节;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城市批次用地需补报相关材料。

  有专家认为,对比前后两次清查,在前一阶段针对高污染、高耗能等产业层面的清查取得一定成效后,政府已经转向了对土地的清查,而且预计此次清查结果将成为国土资源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

土地新政的重要参考数据。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经对这次清查划出了明确的时间表,上述文件中规定,已向国务院报批的建设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验收;实行边占边补的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型水利水电设施、交通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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