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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规范招投标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01:18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招标人不得以带资、垫资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不符的高资质等级要求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以带资、垫资为条件影响公平竞争的,应当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为了规范我省的招投标管理,省建设厅出台了《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还规定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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