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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须纳入地方考核指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2:52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朱力报道

  近日,据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消息,刚刚上报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纲要》(下简称《纲要》)在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上未获通过,原因是国务院对纲要中提出的耕地保护指标不满意。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政府将实行更加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

  国务院驳回纲要

  本次上报的《纲要》提出,到2010年,全国耕地总量保持在18亿亩的规模,“十一五”期间每年减少耕地280万亩用作新增建设用地。而国务院领导则指出,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至少要保持到2020年而不是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此批评500万亩的建设用地指标“没有体现集约、节约的原则”,控制太松散。

  “如果把现在我们掌握的各行各业提出来的用地需要量加起来,那将大于整个中国的国土面积。”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胡存智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近日在上海透露,2003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43亩,2005年下降到1.4亩,明年1.4亩的人均量都将失守。

  为什么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落实?对此疑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将矛头指向现行土地收益分配办法——“占用耕地越多,政府收益越大”,使一些地方或部门热衷于“低进高出”、谋求“地利”最大化。

  日前,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机关干部大会上,孙文盛部长就9月下旬到10月上旬展开大型调研工作作出部署。据悉,国土资源部这次调研涉及5方面的内容,包括房地产调控、土地违法新特点、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土地违法问题、如何加强土地调查监测、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等。

  深化耕地保护政策

  9月5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央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就其中严格保护耕地的内容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明确表示,要把耕地保护列为对地方政府重要考核指标,加大力度。

  潘明才说,《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制度,强化了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责任,规定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仅要对审批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使用的用地负责。其次,严格实行问责制,对于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要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三是明确了考核依据,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依据。

  “下一步需要考虑如何实行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使耕地占用应该更少,以坚守18亿亩的底线。”中国土地学会的一位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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