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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加价率之争暴露监管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10:05 经济参考报

  在9月17日举行的公立医院价值取向与发展走向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表示,“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据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药品加价在30%至40%之间。但是某院方代表在王东生话音未落时就站起来反驳,“大医院的加价率不可能超过20%。”北大医院院长刘玉村也表示,北京的各大医院平均加价率在15%左右。(据《北京商报》)

  关于药品加价率的数据之争,表面上看是一个统计数据的准确与误差问题,背后却掩藏着当前医疗价格监管普遍缺位的实质。

  既然国家规定医疗机构

药品加价率为15%,这一规定就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如果监管部门履行了检查药品加价率的职责,并对那些超越国家规定加价率的医疗机构予以严惩,肆意超越国家规定的现象就不会出现,自然也就不存在有关药品实际加价率的争执。

  显而易见的是,作为医疗价格行为的监管部门,是不能仅仅满足于偶尔的调查的,而必须对医疗机构的价格实行严格的监管,否则,医疗机构突破国家规定的加价率将会是必然。

  江西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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