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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开放发展的若干思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8:49 中国经济时报

  ■樊世杰

  当前,在利润丰厚的中国国际快递业务领域,以德国敦豪、美国联合包裹和联邦快递等为代表的国际快递业巨头,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随着跨国巨头们纷纷涉足国内快递业务,势必引发新一轮的激烈竞争,这将对国有、民营快递企业带来严峻挑战。如何做大做强本土企业,已成为我国快递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起步虽晚,前景光明

  从国际看,快递业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快递业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在诞生之后的30多年里,一直保持着年均10%以上的高速增长。据牛津大学的研究报告,2003年全球快递业的经营规模就达到1300亿美元,对世界GDP的贡献近640亿美元,是电器行业的2倍,造船业的1.5倍,直接的从业人员达到了125万人,带动总体就业规模超过了265万人。

  从国内看,快递业已成为我国新兴的朝阳产业。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前景广。据美国服务业联盟预计,未来10—20年,全球航空货运将增长6%,其中快递业的增长是航空货运业的两倍,达到12%,而中国则会在此基础上再翻一番,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地区。目前,中国速递市场规模在500亿元左右,未来10年如果保持现有的增长速度,市场总量将超过5300亿元。二是行业附加值高。从运输价格看,快递是一般货运形式的15—30倍。从北京至上海的一般货运价格在0.60—0.80元/公斤,而快递则高达10—25元/公斤。联邦快递测算,中国国际快递业务每一票货件的收入是美国国内快递的4倍,业务的增值毛利率高达35%—40%。三是就业效应大。据中国国际货代协会估算,目前中国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总数超过了2万家,实际从事快递服务的各类人员超过100万。其中,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到了80%以上。在民营快递企业就业构成中,30%为下岗工人,50%为进城的农民工。总体看,快递企业在促进城市化和稳定就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以开放促发展,大势所趋

  市场创新与行业垄断,是各国快递业发展都曾面临的重大问题。多年来,为提高行业的运营效率,各国政府围绕扩大开放、促进竞争大做文章,走出了一条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新路。

  一是削减或取消邮政的专营权。70年代末美国先后在民用航空和邮政专营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1978年取消了客运和货运航线运营和定价方面的限制,1979年中止了邮政对特别紧急信件的专营权,允许私营快递服务商提供“次日达”的信件寄递服务,1986年中止了邮政对国际邮件的专营权。1993年瑞典成为欧洲第一个废除邮政专营的国家。之后,俄罗斯、新西兰、荷兰也相继废除了邮政专营。从1995年开始,德国允许本国和世界各国的私营邮递公司,经营信函以外的所有邮政业务。此外,印度、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也缩小了邮政专营范围。

  二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许多国家为优化国家邮政部门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提高邮政公司的运营效率,纷纷加大了对邮政企业的股份制改造。1994年,瑞典邮政从公共服务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对其全部产品征收增值税。1995年,德国邮政正式注册为股份公司,49%的股份向社会出售。2000年,德国邮政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是该年度欧洲第一大、世界第三大的上市交易。新西兰邮政也已改制成股份公司。荷兰是世界上对邮政进行私有化改造的一个典型,目前荷兰邮政已转变为私有化公司。

  三是推动双边和区域层面的开放。美国与新加坡、智利的自由贸易协议,开创了双边领域快递业开放的先例。美、智承诺将保持签订协议前快递业的市场准入水平,并对快递货物提供单独、快速的清关程序;美、新协议规定开放快递部门和其他相关的服务部门,以提高快递服务部门的效率。协议还纳入了限制国家服务提供商进行交叉补贴的规定。欧盟也将邮政市场开放作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先后两次通过法令要求内部开放邮政市场,并让成员国在2003年到2006年期间采取实质性步骤。目前,世贸组织对快递和邮政服务业的开放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该领域的开放已成为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

  快递业发展的实践表明,在世界快递市场居于领先地位的国家,都在市场开放、邮政改革中先行一步。早主动、早受益。美国、德国、荷兰都培育出了世界级的快递巨头。东盟国家走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前列也大获其益。新加坡国际机场通达77条航线,与178个城市连接,每周飞行3852个航班。这样一个庞大的网络支持着世界各地3000多家物流企业的运作,使新加坡成为该地区物流业的神经中枢。通过美国联邦快递和联合包裹公司建立的亚太航空枢纽,菲律宾也获得了巨大的的收益。

  加快发展,直面四大挑战

  一是本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弱。与外资快递企业相比,国有和民营快递企业在网络、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差距十分巨大。美国联合包裹公司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8万个服务网点,每天递送包裹和文件超过1400万件,拥有8.8万辆各种投递车和庞大的空运飞机队伍,飞机数量近600架。而我国快递龙头中国邮政速递服务公司(EMS),各种投递车辆仅1.5万辆,服务网点不足2万,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航空运力和国际投递网络,主要依赖民航的商业航班和各国邮政制定的邮路,由于缺乏统一的指挥协调,网络的效率大受影响。在技术投入方面的差距更是惊人。仅在电子技术方面,联合包裹在10年内就投入了110亿美元资金。其全球信息网拥有一个专用卫星和50万英里的通讯网络,客户能随时查询包裹的位置和状态。而我国EMS全年总收入还不足66亿元。

  二是管理职责不明确。从政府层面看,快递业各有关管理部门间的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协调还有待加强,这不仅降低了管理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弱化了对行业发展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指导。从行业层面看,快递业还没有全行业的中介组织。仅仅在国际快递业务领域,成立了隶属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的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配合政府部门对国际快递行业进行协调和管理。对于从事国内或同城快递的企业,特别是民营快递企业,在业务管理和指导方面几乎处于盲区。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经营秩序。

  三是竞争格局失衡。在利润丰厚的国际业务领域,呈现外资企业独大的态势。以中国邮政速递服务公司为龙头的国内快递企业,市场份额不断缩水。2005年从上海口岸空运出境的1789万件快递中,邮政EMS承递的份额不足5%。据专家测算,国际快递巨头已经占据了我国国际快递业务市场份额的80%。在省际和同城业务中,内资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过度和恶性竞争比较突出。如从上海到杭州一份快件收费最低已经到了2—5元,企业间偷抢快件、扣件等相互报复也屡见不鲜。过度竞争影响了快递市场的健康发展,致使行业经营秩序混乱,服务得不到保障。

  四是发展环境有待改善。首先,政企不分的积疴深。长期以来,国家邮政局既是邮政服务业务的行政主管机构,也是其经营管理主体,“裁判员”和“运动员”的两重身份,既不利于邮政企业走向市场,也妨碍了非邮与邮政企业的公平竞争。尽管国家已于去年通过了以政企分开等为基本思路的邮改方案,今年9月初也开始设立省级邮政监管机构,但长期以来在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形成的弊病,短期内还难以随着组织形式的分立而一步解决。其次,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不明确,强化了行业垄断。2002年,国家邮政局将委托经营的范围,设置为进出境的单件重量在500克以上等规定,就把国际货代企业60%以上的业务纳入了专营范围。尽管规定的范围最终调整为“经邮政部门委托,货代企业可以办理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但邮政扩大专营的动因从没有削弱。在《邮政法》第七、八稿的修改中,有关信件专营的重量标准问题,已两度引起非邮速递企业的不满。不论是按照第七稿中的单件重量350克以下专营,还是第八稿中的150克以下专营,民营快递企业80%以上的业务都将被禁止,这对民营主体将是致命一击。

  思考和建议

  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越是开放的地区,经济就越有活力;越是保护少的行业,企业就越具有竞争力。我国快递业要加快发展,也必须在开放的环境中,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对此,有以下建议:

  (一)缩小邮政的专营范围。以《邮政法》修改为契机,充分考虑当前世界各国削减或取消邮政专营权的趋势,以及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需要,分拆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缩小邮政专营业务范围,鼓励快递业公平竞争。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专营业务的范围、内容和标准,消除企业对未来市场的不稳定预期。

  (二)构建综合性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国家快递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立足从整体和全局上引导快递业健康发展;二是支持国有快递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国有、民营快递企业整合重组,并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各种政策手段,重点支持骨干企业扩大网络规模和服务深度,实现快递服务的组织化、标准化和规模化;三是设立专项基金,加大对中小快递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训的支持力度。

  (三)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独立公正的监管机构。为维护邮政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解决行业多头管理的弊病,应加快重组国家邮政局,推进政企分开,使其行使独立公正的监管职能。二是制定科学规范的行业准入标准,既要有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也要有利于民营资本充分参与竞争。

  (四)完善行业中介组织。针对目前仅在国际快递领域设立行业组织的现状,可以在充实现有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职能的基础上,组建涵盖国际、国内全部快递业务的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利用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和保障快递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五)做好多哈回合谈判快递业议题的应对工作。选择好我国快递服务进一步开放的重点领域,把握好开放的尺度、力度,既要有利于促进我国快递业发展,也要服务于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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