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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名牌战略实施力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正喜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对名牌战略的推进力度,提高了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名牌意识,创新了名牌推选评价机制,加强了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培育了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在结构调整进程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是,面对周边省市经济的迅猛发展,山西作为欠发达地区,实施名牌战略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认真研
究探讨创优发展环境,推动山西名牌创新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总体上看,山西名牌“不多、不大、不强、不新”的问题比较突出,这种状况与山西作为一个历史文化大省和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起步的工业省份的实际情况极不相称。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势必影响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战略目标的实现,影响全省经济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分析山西名牌发展迟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创名牌的观念和意识。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和名牌问题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重经济总量的增长,轻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对创名牌、保名牌缺乏必要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甚至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对制假售假行为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

  二是缺乏扶持培育的有效机制。实施名牌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和相互配合。质监部门作为山西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构,结合自身的管理职能,在支持名优企业发展方面积极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仅凭一个部门的努力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有些部门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缺乏热心,关心不足,支持不够,尤其是在名牌产品的扶持培育上没有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另外,在投资融资、改革重组、减员增效、人才政策等方面也没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三是缺乏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少数政府部门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新型的政企关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不高;机制不活,体制僵化,束缚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企业缺乏自律,自我保护能力差,行业内压质压价,恶性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场环境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打假和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不够,地方政府保护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缺乏创新发展的技术基础和人才支撑。质量、标准、计量工作是企业发展和名牌创立的重要技术基础。但从目前情况看,除少数大型企业外,相当一些企业技术基础非常薄弱,标准、计量、质量管理三大体系不健全,管理松散,导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低。企业家是名牌创立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我省缺乏一支有胆略、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在人才建设上,许多企业既没有用人、留人的良好机制,又不舍得在人才培养上投资。

  五是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从山西省近年情况看,政府没有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开展这项工作所需的经费在没有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主要依靠各级质监部门从日常办公经费中筹措,数量很有限,影响到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作为一项重要的扶持保护名优和质量监管措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面的总投入少,抽查的代表性和效果都很难保证。

  针对当前名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逐步加大工作力度。

  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名牌意识。培育和发展名牌是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工程的重要前提。因此,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不断加大对实施名牌战略的推动和引导。广大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和质量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质量诚信水平,塑造自身品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名牌宣传力度,大力弘扬“重质量、讲诚信、创名牌”的良好风尚。加大对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企业的推介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及企业的知名度,形成一种全社会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舆论氛围,促进名牌意识的提升和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深入发展。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和扶持名优企业。要紧紧围绕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努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产业链条。生产资料方面,要选择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质量好、效益高的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能力的国家级名牌产品;日用消费品方面,要更新观念,大力引进国内外的名企名品,用市场换资金,用资源换项目,逐步打造“山西制造”的大品牌。要大力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发展战略,围绕“三大方阵”、“八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名牌产品发展的载体,发挥他们在资本运营、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方面的优势,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和名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要把质量和名牌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实施名牌战略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考核和奖惩。通过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企活动,推动区域质量工作的快速发展,为创立和发展名牌奠定基础。通过制订规划、加强培育、政策扶持和引导、实施政府奖励等措施,努力加快名牌产品的壮大和发展。对于在培育扶持名牌方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导致名牌产品萎缩,甚至侵害名优企业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实施名牌战略的政策支撑体系。要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实施为契机,认真落实山西省政府提出的对名优企业的扶持培育和奖励措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争先创优、追求质量卓越的良好氛围。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抓紧提出和落实对省级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扶持和奖励政策。要根据全省实施名牌战略不同时期的实际需要和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实施名牌战略的宏观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引导和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向纵深发展。

  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职责。山西省发改委、经委、财政、科技、工商、税务、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进出口管理、企业改革重组等各个领域大力扶持名优企业发展。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全省实施名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名牌办定期召集,通报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全省名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名优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不断增强企业素质。广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和名牌、

商标意识。加强质量、标准、计量等技术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自律能力。大力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加快质量、环境、安全等领域的认证步伐,积极应对入世挑战。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素质。积极推广零缺陷、六西格玛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逐步实施质量经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重质量、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不断提升企业质量信誉水平,增强品牌的亲和力和发展能力。要大力创新人才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新时期的企业管理人才。

  加强质量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名优企业的保护力度。要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生产许可、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保障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当前名牌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特别是要围绕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扶持保护名牌产品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专项打假斗争,重点打击假冒、仿制名优产品,侵害名优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省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王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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