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李先生在一次乘坐公交车刷卡时,一卡通被多刷了4.8元。李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多扣的车款并赔偿损失。目前,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丰台法院受理的首例因公交一卡通发生的纠纷。
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8月23日晚8时左右,他乘702路公交车在丰台怡海花园上车。上车后,即在上门刷卡机上刷卡,只见灯闪了一下,刷卡机显示被刷了4.8元,司售人员均
可作证。他们告诉李先生,可能是他上次乘车有不完整的刷卡记录。
李先生于24日向702车队反映此事。25日下午,车队答复说,李先生在乘702路之前,曾经乘坐过820路,并有一次不完整刷卡。李先生觉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于当晚6时从石景山乘959路到丰台,7时从丰台下车,然后步行到向阳街10号院,和邻居聊了几句后,即到怡海花园看望朋友,然后乘702回家。李先生说自己7时到丰台,怎么可能在一小时内先到二环刷一次820路,然后再跑回丰台坐702路?李先生认为这是典型的霸王交易,他说,现在北京有几百万人使用一卡通,如果在每张卡上出一两回“错”,公交公司每年的不当得利就能上亿元。李先生要求公交公司赔礼道歉、归还多扣的车款4.8元并赔偿自己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电话费8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曾祥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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