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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金融机构成为审计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 04:32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刘泽先) 未来5年,我国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对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力度。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仍是今后5年审计的重点。这是审计署日前印发的《审计署2006至2010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重点。

  《规划》明确提出了金融审计的4项重点工作:一是以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为重点,揭露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关注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从政策、制度和监管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二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对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审计力度。 三是改进金融审计方式,以总行(公司)为龙头,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的审计力度,促进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四是规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公证业务的管理,提高审计公证质量,加强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和效益情况的监督,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

  发展规划还提出,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走以经济责任为中心的企业

审计“路子”。其中,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特别是损益的真实性;严肃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关注营销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治理商业贿赂将成为审计的“重心”。

 刘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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