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台独”是对台工作中的专有名词,指的是台湾当局通过修改“宪法”,变更其“国号”、“国旗”、“国土”范围,从而在法律上造成“台独”的事实。
现在台湾所施行的,是1946年国民党政权在大陆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该法体现了一个中国的原则。“台独”势力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但是碍于岛内外的大环境,陈水扁一再对外宣称,台湾“修宪”不涉统独。
为了遏制“台独”势力、遏制“法理台独”,2005年3月14日,大陆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该法第8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就是说,如果陈水扁“修宪”修出了一部“台独宪法”,就是公然挑战《反分裂国家法》,后果相当严重。
陈水扁敢不敢以身试法?
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看一下最新进展。根据规划,民进党要在9月底之前出台本党的“修宪”版本。9月20日,民进党“宪改委员会”体制小组召集人陈明通向民进党中常会报告有关“宪改”进展情况。这一次,民进党准备了不涉及统独议题的“总统制”和“内阁制”两个版本。就在陈明通报告的时候,民进党多位中常委力主提出修改“宪法”前6条、涉及统独议题的版本。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结果,民进党主席现场裁决,要求体制小组再拟定“总统制”和“内阁制”两种、同时涉及修改“宪法”前6条的版本。
也就是说,民进党内部即将讨论的“修宪”版本,共有4个,其中两个涉及统独议题。
笔者判断,9月20日民进党中常会上的争论,是陈水扁授意下的一次政治表演。在倒扁风潮愈演愈烈、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陈水扁终于摆出了以身试法的姿态,意图通过制造两岸关系紧张,为自己脱困。
这是一记险招,也是一记败招。台湾的“修宪”程序复杂,即使民进党提出了相关版本,现在看,通过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大陆有可能按兵不动;美国方面肯定会震怒;台湾民众,会因为民进党拿2300万人的身家性命开玩笑而更加不满。
所以,涉及统独议题的“修宪”版本,有可能在民进党内部就胎死腹中;即使民进党将相关法案拿到了“立法院”,这样的法案,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答案,肯定是通不过的。(25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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