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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出台十条禁令助民企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 07: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辉 通讯员庄辉锦 李海英 钟华)鹤峰县日前颁布企业治乱减负十条禁令,以优化经济环境,助推民企加快发展。

  禁令规定: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罚款、集资、收费项目;严禁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单位或个人从中牟利;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企业提供境内外参观考察经费或报销各种费用等。该县规定,违反禁令的单位和个人,将由
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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