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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新政将重在调控“两高一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22:2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赵和平报道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9月14日五部委公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之后,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加工贸易的新政,调整方案将在“十一”之后正式敲定,11月左右便可向外公布。

  9月18日,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学院朱明侠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政策调控重点在于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品范围。她说,将被列入“禁止类”的行业包括冶金、造纸、冶炼、酿造、炼油、重化;被列入“限制类”的行业包括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塑料等等。这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纺织品、家具、塑料等行业在出口退税下调之后,将遭受的又一次重击。

  中国国内对加工贸易的讨论由来已久,尤其是从去年开始,中国外贸顺差一路狂飙,引起大量国际纠纷,而大量外贸顺差却是由加工贸易引起的。对此,中国

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曾经说:“如果扣除中国的加工贸易顺差,中国对美国的顺差立刻会减少91%。”

  按照中国现有政策,加工贸易产品在从国外进口原材料时,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最终产品出口也不享受

出口退税。但是如果被列入“禁止类”,就必须按照一般贸易规则进出口。而“限制类”的商品则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在进口料件时,由海关收取和应征关税、进口环节税等值的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后,再将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

  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朱长岭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不能享受加工贸易政策,也就是说,家具企业在进口的时候要缴纳17%的进口税,出口退税现在降到了11%,这样一进一出的6个百分点,就是政策调整前后企业增加的成本。”

  据了解,这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思路与出口退税调整一脉相承,都把调控重点放在“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塑料等行业,之后也有可能进一步被列入“禁止类”目录。

  商务部、发改委几个月来,多次就加工贸易调整向行业协会、地方政府征求意见。在最初的草案中,“深加工结转视同内销征税”一条争议最大。

  “深加工结转”指加工企业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再出口。基层意见认为,尽管深加工结转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但如果视同内销征税,有可能会毁掉中国各开发区苦心建立起来的深加工产业链。

  据了解,在调整方案后,各部门即刻做出反应,由各地市撰写调研报告,再由省经贸厅汇总之后上交中央,其报告的主要论点是——加工贸易政策贸然改动对该省地方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影响巨大,建议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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