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行。这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建设迈出了重要而关键的一步,将对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随着我国电力供需矛盾的逐步缓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快电力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电力工业和能源利用综
合效益,势在必行。
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公司总部、区域电网公司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实施市场交易与电网调度职能分开,分别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
三级电力交易中心是指,在公司总部,将国家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分离出来,设立国家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区域电力调度中心分离出来,成立区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将省级电力市场交易职能从省级电力调度中心分离出来,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各级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的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交易工作。
电力交易中心将有效整合和规范公司系统涉及电力市场交易的各项业务,建成与三级电力市场体系相一致、统一规范、开放透明、服务优质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设立三级电力交易中心,有利于加快三级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电力市场主体,有利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国家电网公司将以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建设为契机,按照“完善省级市场,发展区域市场,培育国家市场”的方针,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以国家电力市场的发展引领区域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的发展,以区域、省级电力市场的发展促进国家电力市场的发展。积极构建电能交易运营新机制。大力推进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完善省内购电交易,逐步优化购电结构。加强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好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工作,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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