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5年,我国内资民营经济在GDP的比重达到49.7%,外商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至16%,两者相加约占65%左右。”
在21日召开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新书出版发布暨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座谈会”上,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公布了这一数据。陈永杰讲的内资民营经济指的是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再减去港澳台及外资的经济成分。
据陈永杰介绍,在“十五”末期的2005年,我国内资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比“九五”末期的2000年增长了6.9个百分点。当年,内资民营经济已经占到第一产业GDP的92%,占到我国工业产值的38.8%,建筑业的69.1%,第三产业的41%。
内资民营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也不断上升。2000年,内资民营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1.9%。2002年,民营投资的比重首次超过国有投资,达到48.7%,位居各经济类型之首。200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2.2%。2005年则达到60%,五年提高18.1个百分点。内资民营投资总量也从2000年的1380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3193亿元,五年增长2.9倍,平均每年增长29.1%。
记者:方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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