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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年供福建260万吨液化天然气资源购销合同生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21:44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9月20日电(记者 许雪毅)由印尼东固项目每年向福建提供260万吨液化天然气的福建LNG资源购销协议20日生效。

  此间权威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福建省在引进液化天然气(LNG)清洁能源、开拓国际能源供应渠道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印尼两国能源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日在福州举行的生效仪式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吴振芳、印尼政府油气主管部门代表艾迪分别致词,宣布福建LNG资源购销合同生效。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履行好LNG购销合同,加快推进上下游项目的建设。

  

福建LNG项目资源购销协议是一项长期供应协议,合同期为25年,从2009年年初起,印尼东固项目每年向福建省提供260万吨液化
天然气

  引进的LNG将通过福建LNG接收站和输气管线主要用于闽东南沿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市用气及3个燃气电厂发电用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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