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流程缩短一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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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7:56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上海9月19日电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19日起实施。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启用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新流程。 投资者具体申购流程如下: 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在规定的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
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冻结申购资金。确因银行汇划原因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应在T+1日提供划款银行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同时缴纳一天申购资金应冻结利息。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2日前(含T+2日)提供确定的发行价格。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申购的投资人按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予以扣款。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如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退还给投资者。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上证所在通知中说,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一般为四个交易日,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沪市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时间可以缩短一个交易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