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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内无责赔付 保险先垫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3:49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昨日,阳光财险北分对其客户承诺,将对交强险投保客户在400元无责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赔款,省去了无责车主“奔波”索取400元无责赔偿的麻烦。

  根据交强险确立的“无责赔付”原则,就算当事车无责也要最高赔付对方400元。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无责方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付赔,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这样无疑增加了无责车主索赔的时间和精
力。

  目前北京有五大保险公司已开始实行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即保险公司先替无责车主垫付400元以内的赔款,这5家公司分别是人保北分、太平洋财险北分、平安财险北分、中华联合北分和大地财险北分,这5家公司的便利措施覆盖了北京80%左右的客户。

 张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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