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兴发高管遭谴责 迟迟未能披露中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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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2:09 中华工商时报 | |||||||||
G草原发屡次中报难产,截止到2006年8月31日,公司仍未能披露出2006年中期报。昨日,深交所网站公布给予该公司16位高管公开谴责处分。 据悉,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董事张振武、金现龙、王明辉、张金峰、齐向前等16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1.4条的规定,因
同时,鉴于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首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6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证监会将上述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G草原发方面表示,之所以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披露中报,是因为公司自查自纠工作仍在进行中,可能会涉及部分会计数据的更正与追溯调整,因此决定延期至10月30日之前进行披露。同时,公司就以上行为向投资者致歉。(20C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