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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指数规则有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 01:17 东方早报

  沪深证交所早在1998年就开始着手跨市场指数的研究,并于2003年设计完成了既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的沪深300指数。2005年4月8日,沪深300指数正式推出。同年9月,中证指数公司成立后,两所将沪深300指数的经营、运作及相关权益移交至中证指数公司。今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沪深300指数基本被确定为首只股指期货标的指数。

  沪深300指数已成功运行16个月。昨天,中证指数公司对该指数运行情况进行回顾,并宣布修订指数规则。有关负责人同时透露,中小盘指数、行业指数等新指数正在开发过程中,即将推出。昨日中证指数公司表示,为提高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决定将沪深300指数编制规则中对选样空间的要求由原来的“上市交易时间超过一个季度”修改为“上市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针对上市公司发生并购、分拆、破产等情形,对沪深300指数和中证100指数等补充以下规则:

  若成分股公司申请破产或被判令破产,尽快将其从指数中删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

股票替代。

  当样本股公司暂停在A股上市时,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名单中排序最靠前的股票替代。

  两家或多家成分股合并,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分股资格,产生的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补,一家成分股公司合并另一家非成分股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保留成分股资格。

  一家非成分股公司收购或接管另一家成分股公司,如果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排名高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则新公司股票成为指数样本。否则,自该成分股退市日起,由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公司股票作为指数样本。

  一家成分股公司分拆为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拆后形成的公司能否作为指数样本视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除了沪深300指数外,中证指数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中证指数公司将逐步完善指数产品线,构建较为完整的指数体系。同时,指数公司密切关注指数用户的需求变化,加强创新力度,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指数。

  据他介绍,目前指数公司主要从事5方面开发工作:首先是开发和现有指数形成互补的指数系列。此前的沪深300和中证100指数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大盘蓝筹股。为反映不同类型股票的市场表现,中证指数公司拟于近期推出中小盘指数。该指数选用了一些新的指标来进行样本股选择,在反映中小盘股票价格整体走势的同时,还能够满足投资者业绩基准和资产配置方面的需求。

  与此同时,行业指数也被纳入开发序列。指数公司目前已初步确定了投资型的行业分类标准,该分类力求最大程度地反映不同行业所具有的不同投资价值。基于此分类标准的行业指数即将进入指数模拟阶段。

  在关注投资风格方面,主要开发价值成长指数。该负责人表示,中国

证券市场中存在很强的风格效应,因此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偏好,中证指数公司也正在积极开发价值成长等风格类指数。

  此外,中证指数公司已着手对中证债券指数体系进行构建和深度研究,并将于近期对一些主要债券指数进行模拟,以反映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

  最后,为满足市场上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指数公司目前对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基本面等特征指数也在进行深入研究。

早报记者 陈其珏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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