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电视证券节目 不得招揽客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13:21 法制晚报

  中国证监会发文强调

  电视证券节目 不得招揽客户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再次强调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传播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不得在证券节
目中播出客户招揽内容。

  同时还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准许咨询机构工作人员以广播电视从业者的身份从事采访活动。

  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咨询机构和节目分析师必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的相关资格,证券节目编辑、记者、主持人、播音员应具有与广播电视相关的从业资格。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