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发行新股申购程序以最高价填单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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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2:59 海峡都市报 | |||||||||
N上证 本报讯 为配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实施,沪深交易所出台了《关于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并正式启用了新的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为此,记者采访了上证所有关负责人,了解最新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的实施细节。
记者:在新的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程序下,投资者进行申购与以往有什么不同之处? 上证所:《补充通知》规定:“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价格区间上限填写委托单”,因此,与以往不同的是,投资者委托申购的价格应为价格区间上限,如果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退还给投资者。 记者:在什么情况下,新股发行可以采用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申购流程? 上证所:目前,缩短一个交易日的申购流程是为A+H发行上市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A+H新股发行上市的顺利进行,并与香港市场发行上市流程趋同,但经同意,个别只发行A股公司也可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