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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文要求取缔涉农乱收费 5类惠农政策要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 00:50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本是针对城市收取的费用,却被“嫁接”到了农村;一些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有些单位仍明目张胆地收;本是农民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却被“截留”了……由于目前一些地方、部门仍存在涉农乱收费问题,中央和自治区的惠农政策得不到全面贯彻落实,使农民本该得到的实惠被抵消。对此,自治区物价局9月18下文,要求坚决取缔不合法、不合理的涉农乱收费。

  取缔20种涉农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据介绍,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越权出台或擅自扩大范围收取涉及农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使一些本不该针对农村农民收取的费用也在收取,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坚决取缔这些违法收费。

  这些项目包括土地准建证费、呈报表费、申报费、开垦费、土地变更费、建设用地批准书费、建房见证法律服务费、公告费、规划勘察建筑设计套图费、图纸设计费;各种保证金、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段考试卷费、优化能力训练费、课堂达标费、扫帚费、厕所费、公物抵押费;生猪运输管理费、预防费等20种。

  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能再收

  据介绍,从最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2005年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情况通报,以及自治区物价对涉农收费的检查情况看,一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有些收费单位仍在明目张胆地收取。

  这些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变更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工本费、求职登记费、职业介绍成功录用费、学生班会费、补课费、电脑费、校徽工本费、计划内二孩生育费、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工本费、农用拖拉机公路运输管理费、电表验表费等。

  5类惠农政策要落实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分别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农民的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但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而对于优惠政策,农民自己也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民究竟享有哪些优惠政策呢?

  据介绍,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惠农政策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进入农贸市场销售的,工商部门免收农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二是对农村“五保户”、烈士家属免交“村村通”广播电视收视维护费,农村“五保户”到

医院就医免收挂号费,手术费和住院床位费按70%、诊查费按50%收取;三是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到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实行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四是对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包括从事农业生产和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予收取公路客运附加费、运输管理费、对田间作业和非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予收取公路
养路费
;五是对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和土地登记档案资料查询费。编辑:杨东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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