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叶枫北京报道
本应是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的财政预算安排在部分地区迟迟难以实现。于是,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补充资金成为无奈之下的选择。
2年前,家住太原市庙前街社区的张英达一家向民政部门提交了享受廉租房待遇的申
请,并通过了审核,递交了房管局备案。然而,时至今日,事情仍没下文。
在太原,还有上千户等待廉租房的住房困难户,面临着与张英达家同样的困境。
有权威资料显示,自2004年启动廉租房制度以来,太原市实际仅安排资金322万元,用于2468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及201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4平方米以下
张英达以修自行车为生,妻子在一家小超市当售货员,两个人一个月收入加起来不到800元,家里还有一个8岁的女儿今年刚上小学。
张英达每天拼命地修自行车,但他和妻子赚的钱每个月除了供孩子上学和付母亲药费,所剩无几。对他们来说,买房是个遥不可及的事。
2004年11月,《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使张英达看到了一丝希望。
《办法》规定:廉租房申请条件为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4平方米(含4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由民政部门根据每年的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确定出年度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报房管局备案。
4平方米(含4平方米)以下的标准,较之于北京的7.5平方米、上海的7平方米,应当说是一个较高的门槛。但是像张英达这样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在太原并不罕见。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太原市六城区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居民有29000多户,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也有1100户。
2005年春节前夕,经过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的三关审查,张英达终于到市房管局办理了廉租房申请手续。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
2006年8月,已经等待了近两年的张英达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截至目前,全市仅200来户无房户得到了廉租房补贴,而张英达报名的排号远在200号之外。
“靠不住”的公积金收益
当地主管部门官员表示,太原市廉租房建设进程缓慢的根源就是“资金不到位”。
现在看来,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提取廉租房补充资金是太原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但是从太原廉租房制度建立以来,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提取的廉租房补充金规模却远远不能满足廉租房建设进程的要求。
2005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4852万元,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仅有208万元。而统计数据显示,太原市新建廉租房的资金需求在1亿元左右。
在2004年颁布的《办法》,明确了廉租住房资金来源坚持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
按照《办法》规定,具体来源主要有: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必要的廉租房资金(市、区各承担5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城市廉租房补充资金;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出租收入;社会捐赠及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而在之前山西省公布的全省廉租房管理制度中,也要求各地财政资金承担廉租房建设的主要职能。
但本应是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的财政预算安排却在部分地区迟迟难以实现。截至2005年底,山西省全省尚有10余个地市因为资金不到位还没有启动廉租房建设。
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补充资金成为无奈之下的选择。
有资料显示,太原市去年提取的208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仅来自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铁中心”、“焦煤中心”、“省直中心”等几家大型公积金中心均没有被涉及。
有业内人士表示,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是,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没有真正实现属地化管理,也未能实现地区内统筹,住房公积金管理上无法实行“三统一”。
“在制度安排中,没有规定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的比例,缺乏硬性约束。”一位研究廉租房制度建设的专家表示,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从住房公积金收益中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是“靠不住”的。
“‘十一五’期间,太原市廉租房每年要增加30%,保障对象每年增加30%。逐步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要逐步提高到40-60平方米。”采访中,太原市建委一位有关人士表示。
对于张英达一家来说,也许在2010年之前,能够如愿入住梦想已久的“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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