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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探索长效机制减轻农民负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0:20 经济参考报

  本报哈尔滨电(记者孙英威) 自农村税费改革实施以来,黑龙江省政策落实和配套改革同步推进,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几年来,这个省共取消涉农收费项目829个,处理违法加重农民负担人员1816人,农民负担总额由1999年时的35.9亿元降到目前的3.8亿元左右。近两年来,全省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了解到,为确保减负工作顺利开展,黑龙江省首先在队伍建设上进行了加强。除省级设立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队伍外,大部分市(地)、县(市)也成立了农民负担专项执法大队,加上各个乡镇的监督管理员,初步形成了省、市(地)、县(市)、乡、村五级农民负担监督网络。同时,通过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加大对农民负担上访问题的处理和自查自纠的力度。

  为有效控制农民负担反弹,黑龙江省重点强化了减负制度的落实。全省在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同时,分别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农民建房收费、农村中小学收费、报刊订阅费用超额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坚持开展每年两次的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并根据农民举报进行专题检查和不定期抽查。2004年一年,全省共检查出不合理收费项目83项,查处涉农收费案件235起,减轻农民负担3646万元。

  黑龙江省农委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赵克介绍说,全省还推进多项配套改革,从源头上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黑龙江省率先在全国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以来,同步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和乡村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三项配套改革。其中,全省乡镇总数减少了301个,撤并5400个行政村,全省村(组)干部减少3.8万多人,撤并和精简幅度分别为25%、37.5%和42%。这些配套改革从根本上减少了经费开支,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在控制农民负担反弹的同时,黑龙江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也得到了破解。黑龙江省明确规定,从2004年起凡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完成的集体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屯)道路等公益事业,在年人均筹资12元限额内,省级财政给予50%的资金作为奖励补助。这一政策有效地激发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2004年全省通过“一事一议”议成项目7756个,农民筹资1.3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944万元,大大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

  黑龙江省财政厅农税局局长陈大光说,黑龙江省的目标是建立起控制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通过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等举措,全省真正实现了“拆庙减和尚”,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目前,全省还没有发现带有普遍性的农民负担反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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