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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物权法能否解决车位权属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0:20 经济参考报

  网友新华汽车

  介绍一下有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草案四次审议稿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曾规定:“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草案五次审议稿将这一款修改为: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业主共有。”

  最新版本的物权法草案还明确,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归个人的除外。建筑物区划内的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网友北京种马

  现在小区的车位早就明码标价了,哪还有公用的?

  网友乱乱乱

   应该谁拿钱归谁。

  网友外星友人

  以前大多没有约定,那就是归我们业主了。想想可没那么简单,物业每月都收不少停车费,能说是你的便是你的吗?确权,不容易,阻力不少。物业是开发商的儿子,开发商都财大气粗。

  网友飞跃地平线的梦想

   一般的小区都设有停车场,如果需要长期在此停车,需要按月交纳管理费。

  说来说去,都是一个“钱”字。

  网友溜湾儿

   实际情况是:地面按月交钱停车,地下一次性购买!

  网友sweetwarm

   虽说可以按月交,可是就怕一月一个涨啊,自己说了不算!

  网友香榭丽榭606号

   买房的时候,都是开发商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约定。

  网友新华网友

   现在小区都收停车费,最少一晚上也要5元。油价涨,这也涨,不让人过了?

  网友一房独大

   开发商都说车位是他建的,难道这钱没摊在业主买房的

房价里吗?他说没摊,业主又凭什么相信?


 转自新华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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