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车库的建设和价格要有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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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0:20 经济参考报 |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忠近日接受采访时认为,物权法草案关于“车库权属”的规定,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没确定该物权最终的归属。其实不然,该条款中的约定是一种物权公约或物权约定,其本质属性是一种物权性质的契约。因此,物权法草案对车库问题确定了物权归属。 孙宪忠提醒说,目前的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出现一些新问题。大中城市的
孙宪忠说,这些潜在的问题仍需要其他相关法律配合和立法的不断完善。同时,建立政府监管也必不可少。比如,对于“开发商是否将车库放到房屋建设的公摊面积中”这一关键问题,购房者仅能听到开发商的一面之词,肯定不够。政府建设部门必须要对开发商进行监管,应将车库等部分的价格进行核算,做出专门的公示,或者在对开发商颁发销售许可证之前,政府将这一方面的情况如实地公布出来。 本报记者 曾亮亮 实习生 刘慧娴 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