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提高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约束力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10:05 经济参考报 | |||||||||
“城以市兴”。没有商业的发展,就没有城市的兴起;没有商业的繁荣,就没有现代化大都市的繁华。城市是现代商业聚集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迅猛发展。目前,我国流通领域的相当一部分投资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导致商业网点建设中结构与布局严重失衡,主要表现为:一是大型商业设施投资增长过快,盲目与重复建设等问题日
城市商业设施盲目建设带来诸多问题:首先,网点过分集中和同质化,加剧了商业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下降,也破坏了商业的生态平衡。其次,大型商业设施的盲目“扎堆”建设,对交通、环保、城市安全都造成一定影响。第三,商业营业用房空置面积大幅度增长,造成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据统计,2005年,全国商业营业用房空置面积达38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3.2%。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全国空置商业营业用房中沉淀的资金达1000亿元以上,且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为此,建议尽快出台《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提高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其次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构筑全国各级区域中心城市和重点县市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平台,掌握各地商业网点信息,加强宏观调控。第三,通过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进行零售业同业损害评定,为各种商业企业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减少投资的盲目性,避免过度竞争,遏制恶性“价格战”,保证内外资企业有序竞争。第四,在便民、利民、拉动居民消费的同时,促进中小零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城市新建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从而进一步扩大就业。 葛志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