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的享受”的卷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 08:40 经济参考报 | |||||||||
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人民图片网》 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由于做官能带来巨大实惠,促使官本位成为商业价值观之一;由此可见,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在商界的侵蚀、复
烟草行业向来我行我素,这就是一种官本位的商场版。譬如,曾经有法律界人士质疑香烟不标保质期、不标生产日期,说这是“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烟”:《产品质量法》第4款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食品卫生法》第21条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个“特殊行业”它就是不按照法律办事,看你奈其何!烟草作为垄断专营的行业,一直以来很是得意;烟草不能做广告,但是它一直在变着法地到处做。 以封建官僚制为特征的“官本位”,其商业性渗透越强,对商业经济的危害就越大,致使我们距离“工商文明”就越远。这样的广告希望离我们的生活越远越好。 浙江 徐迅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