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百强”会计所用新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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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11:53 法制晚报 | |||||||||
评“百强”会计所用新法 除了总收入还要看处罚等综合情况 本报讯(记者 张丽锦)今后评选全国会计事务所百强,将不再按“收入排名”,而是包括了收入、人数、教育状况、处罚状况的“综合排名”。这是今天上午 中国注册会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连续3年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前百家信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百强”仅以总收入一项指标为依据进行排名,显得不够全面。今年9月份,中注协最新公布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定从业务收入水平、继续教育情况、注册会计师队伍状况、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几个方面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 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总收入”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有综合价值的指标,其他的几项指标,能客观全面地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性影响。据悉,征求意见结束后,很快就会公布最终版的综合评价办法,然后会依据新办法评选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前百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