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企业获准使用“地理产品专用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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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10:05 新桂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龚文颖)日前,国家质检总局经过严格审查,正式批准北海国发南珠宫珍珠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容县沙田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容县沙田柚协会和广西凌云浪伏茶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相关产品,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据了解,以下3种产品可以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南珠宫”牌珍珠可以使用“合浦南珠”专用标志,“沙田村”牌沙田柚可以使
据了解,有关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使用专用标志,意味着进入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被正式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相当于拿到了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这将对提升企业形象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区获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还有“永福罗汉果”、“横县茉莉花”、“巴马香猪”、“荔浦芋”、“大新苦丁茶”。 编辑:李华林作者:龚文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