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在我市首获小额贷款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9:58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 实习生 史静)邮政储蓄在我市20年“只存不贷”的历史终于结束了。昨天,重庆银监局宣布:自9月13日起,邮政储蓄在我市获得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权,自当日起,江北、渝北、合川、万州、大足、开县等16个区县的42个网点可向个人发放最长1年、金额1000元至10万元的小额贷款。 邮储20年来首次获贷款权
市金融办主任罗广称,此举意义非同一般,它不但标志着自1986年在我市恢复储蓄业务的20年来,邮政储蓄第一次获得贷款权;同时,它也标志着邮储只“抽血(资金)”不“输血”历史的结束,对缓解我市资金紧张,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资金紧张状况将产生深远影响。试点如果成功,将为邮政储蓄银行在我市尽早挂牌奠定基础。 最多可贷10万元 市邮政局局长王曙东介绍,邮储现有存款余额超过300亿元(72%为定期),存款规模在我市19家银行中排第5名。试点初期,个人可凭定期存款单,或经他人同意,与他人一起,用他人的定期存款单到邮储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多为存单金额的90%,1000元起贷,最多可贷10万元,期限最长1年,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客户最快当天可拿到贷款。条件成熟时,王表示,邮储在我市的其它网点也将陆续推出这一贷款,并逐步提高贷款额度。 今年3月19日,银监会首次允许湖北、福建、陕西3地的邮政储蓄开办这种贷款,8月14日,银监会又公布重庆等10个城市的邮储为第二批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地区。以前,邮储吸收的存款,只能放在央行吃利差,或买国债、与其它银行协议存款,不能像其它银行那样靠贷款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