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兴忠黄瑞莉孔华)经营了数十年的合肥市新亚大酒店因负债率超过了154%%,已于9月8日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宣布破产,法院发布公告请相关债权人尽快到法院登记债权。记者昨日在采访中发现,被宣告破产的新亚大酒店仍在正常经营。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公告称:“合肥市新亚大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初步审计已达93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54.52%%,已符合破产条件,本院于2006年9月8日宣布新亚
大酒店破产,有关新亚大酒店的债权人如果对破产宣告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在公告之日(9月8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书面申请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瑶海区法院并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今年12月26日在法院召开,法院还宣布,自破产之日起,合肥市新亚大酒店丧失管理处分其资产权利,由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市供销社、银行等单位组成的清算组接管企业。
经营了数十年,位于合肥市胜利路18号的新亚大酒店曾经是离火车站和汽车站最近的星级酒店,经营面积6000多平米,有150多套客房,原来隶属合肥市供销社,改制后由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控股。记者昨日前往新亚大酒店采访发现,破产公告虽然已经发布了数天,但丝毫没有影响新亚大酒店的经营,人事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酒店刚刚获得了三星级旅游酒店的称号,他们目前的经营很正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资产流失,也为了防止资产贬值,清算组继续让新亚大酒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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