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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地级市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将抓好落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 02:40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9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截至8月底,我区的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和来宾等6市已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廉租住房制度。至此,我区所有的地级市都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据介绍,今年国家建设部对全国70个地级以上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进行了通报,我区的防城港等6城市在通报名单之内。对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要求防城
港等6城市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建立廉租住房制度。7月5日,自治区建设厅下发了《关于报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的通知》。8月16日的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建设厅就此再次对防城港等6城市定下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时间表。8月31日前,防城港等6城市均出台了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在我区所有地级市建立后,自治区建设厅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各市根据廉租住房制度抓好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编辑:韦怡作者:徐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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