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博客江湖:警惕官本位的商业渗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9:37 金羊网-新快报

  ■徐迅雷

  “年度最佳广告奖”,建议颁发给这一则卷烟广告:在南京市机场高速公路上,竖着某卷烟厂的一块广告牌,上头赫然写着“至尊南京———厅局级的享受”;“至尊南京”是某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每包售价100元人民币。(9月10日《人民图片网》)

  你不能不佩服这个广告的创意能力:昂贵的卷烟、高档的享受———这享受用什么“东东”能够形象详明地表白?“厅局级”!一方面,厅局级作为权力宝座,本身是高级享受;另一方面,厅局级能够抽得起这百元一包的香烟,说明享受之高级。老百姓想到厅局级的宝座上坐3分钟是不可能的,而抽一支这百元香烟,就能获得大约3分钟的高级享受,赶紧买了抽吧!你说,这广告不是很绝吗?

  然而,这样的“绝品”广告,是一种典型的“官本位的商业性渗透”。而这种商业性的“官本位”,与现代“工商文明”是格格不入的,但为了逐利,什么“工商文明”,人家顾不得了。

  烟草向来“我行我素”,这就是一种“官本位”的“商场版”。譬如,曾经有法律界人士质疑香烟不标保质期、不标生产日期,说这是“四部法律管不住一包香烟”:《烟草专卖法》第1条就明确规定“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产品质量法》第4款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和《食品卫生法》第21条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个“特殊行业”就有这样的“特殊惯例”,它就是不按照法律办事,看你奈何!烟草作为垄断专营的行业,一直以来很爽;烟草不能做广告,但是一直在变着戏法到处在做,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不久前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5年后杜绝所有烟草广告(2月9日《第一财经日报》)。看来这个也只是存在于理论、摆放于公约,只要“烟场”与“官场”不分家,你就永远不能当真。

  “官本位”其商业性渗透越强,对商业经济的危害就越大,致使我们距离“工商文明”就越远。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