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验收不许“打闷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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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9:2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奕)昨天,上海装饰装修行业四家企业率先施行质量标准明示制,规定家装工程质量验收绝不允许“打闷包”,竣工时必须向装修业主出示“工程合格证明”,业主若发现与规定的家装质量标准不相符,有权在质量合格验收单上拒签。 曾荣获“上海市诚信服务先进单位”称号的百姓装潢、进念设计·佳园装潢、聚通装潢、美旗装潢4家企业,昨天还联合向社会颁布“家装施工质量明示标准”。记者在这份包
不久前,由市城调队对家装行业的质量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海家装业的总体质量满意度测评指数仅为71.14,明显低于其他行业。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张家明表示,“质量标准明示制”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对家装工程质量的“知情权”,值得积极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