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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规范行政执法动真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江西省赣州市质量技监督局近日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措施,明确有31种情形的案件为不合格案件,办理案件一次不合格的要参加办班学习,并且要求其主管领导一同参加,办理案件3次不合格的办理人员将被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据了解,不合格案件的条件共有31种,其中比较明显的有:没有两名以上有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没有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明显超越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具备
执法资格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的;以收费代替行政处罚的;涉及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产品应当没收而没有没收处理的;办案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没有报批的。

作者:向 阳 张才蓬 龚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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