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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为上市提请特别豁免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0:56 华夏时报
香港和内地信息发布规矩不同 本报记者孙杰报道昨日,记者从香港知情人士处获悉,一直努力争取在下月A+H同步上市的工商银行,其承销团已分别向香港监管部门和证监会相关部门提出特别申请,以便可以豁免一些信息披露方面的限制,从而确保A+H可同步顺利发行。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工行A+H同步发行的计划存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程序上的差异。在信息披露方面,香港市场管理相当严格,遵循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特别是对定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都有非常明确的披露要求。在进入缄默期后没有任何公司的信息可以泄露。一般情况下,按照内地A股发行惯例,IPO之前,工行需向投资者发表分析报告,披露上市集资对盈利的影响及写明预期上市后的合理价格范围;而港交所规定IPO前不允许披露招股书未涉及的资料,同时也不能预计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但问题是,如果两股同价同时发,就有可能工行头天公布了价格,第二天关于定价和是否买进的投资银行报告就都出来了,这在香港是严重影响发行的行为,交易所方面是要彻查的。 因此,工行就此向监管机构申请豁免一些资讯披露方面的限制,而消息称,相关监管部门已经作出了承诺。对此,记者致电工行求证,该行负责人并未对监管部门是否作出了承诺给予答复,只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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