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休假”不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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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 11:20 经济参考报 | |||||||||
公司雇员这类打工族自不必说,如果揣摩不透老板心思贸然休了假,那等着你的很可能是丢了饭碗——休假得老板“良心发现”。即便是休假制度执行多年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想无牵无挂地享受休假同样是奢望。 没错,单位年年都动员、鼓励员工休假,然而真的执行起来,限制条件不少,得靠自己去梳理,去协调。“只要能把工作安排好……”这是“休假”前面最常见的定语。比如
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完善的休假制度,享受假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能缺少的内容。意大利人每年平均休假长达42天,相对较短的英国人和法国人年平均休假也有28天和37天。前不久,德国财长佩尔.施泰因布吕克号召德国人牺牲假期,竟招致激烈批评,甚至出现要求其辞职的声音。可见,休假在他们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应该说,能否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休假权”,是衡量一个政府执政人性化程度的重要尺度。作为福利制度的一部分,据说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然而,如果一个制度不能惠及绝大多数人群,就有值得推敲的地方。最近读到一则新闻,说美国一些大公司为“迫使”员工尽可能充分地休假,竟然采取在假期歇业的极端做法;如果员工没有休完假就回到公司,公司电脑会不厌其烦地提醒其离开。美国人的做法也许并不适合我们的国情,但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思路:光有一个制度框架是不够的,必须填充进真能让人们休成假、休好假的实实在在可以操作的配套办法,否则“休假权”对大多数人就只是“空头支票”。 陆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