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完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结案件的后续工作,既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又可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不断推动监管执法工作的深入。
完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结案件的后续工作,主要是为了起到预防的作用。因为及时地总结涉及面广、危害大、易发生的违法案件,可以牢固筑起人民群众与执法机关相结合的“防护堤”。
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凡查办的案件涉及跨部门、跨区域,或有重大影响、危害较大的案件,必须及时进行案情通报和上报。通过案情通报、上报,可使上级和相关机构及时掌握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相关部门根据案情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能够节约办案成本,科学有效地形成上下级之间、平级部门之间联动的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一般案件全面回访制度。一般案件在查处后,办案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对办结的案件全面回访。在回访中,了解行政相对人执行处罚决定的情况以及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营中遇到了哪些困难和问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从政策和法律方面给行政相对人提供哪些支持和服务等。通过回访,可提高办结案件的执行率,减少或化解行政相对人与办案机构或办案人员的矛盾,更好地预防违法行为的再度发生。
应用好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在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情况后,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选择合适的角度进行深度报道。通过适时、适度地报道典型案件,可有效展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执法成果,弘扬正气。同时,也可揭示违法行为的特点及危害,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达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作者:杨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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