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东肥城市国康药店的陈恩国先生从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拿到《药品零售企业设立批文》后高兴地说:“这真是服务型的政府、高效率的政府,审批中心的委托办理算是给咱老百姓省麻烦了。”这是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委托办理以来出现的一幕。
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针对个别部门审批事项少、业务量小,部门派驻人员固定
在服务窗口,一年办不了几笔业务,存在人才浪费等问题,探索建立了委托办理的审批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他们对行政审批事项每年办理低于20件的农业局、科技局、司法局等8个部门,由部门与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书,这些部门不再向中心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专用章、收费票据交由服务中心管理,由服务中心安排一名科室人员,专门负责受理和承办他们委托的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相应的咨询和代办服务。
一是实行一口受理。委托办理的审批事项全部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口受理”,委托事项的各类申请表格统一在服务中心发放。二是能办即办。根据部门委托权限,能够当场决定的事项,服务中心直接办理,当场发放审批证件。三是限期督办。委托事项涉及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需要现场核查的,由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转委托部门有关责任人限期办结;需要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服务中心受理后,转委托部门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并领回审批证件,再由服务中心统一交给服务对象。陈恩国先生领到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立批文》就是由肥城市药监局在服务中心受理后,直接将申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5日内领回的。四是责任明确。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审批责任制、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每月向委托部门通报一次委托事项办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种委托办理方式既保证了审批过程的公开透明,也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自去年实行以来,部门共委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3项,办理各项审批业务83件,限时办结率保持了100%,委托部门和服务对象都很满意。
(李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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