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首个外企纳税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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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0日 08:26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王冰迪 实习记者 刘明煜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提高涉外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涉外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正确实施,进一步优化为涉外企业的纳税服务,省国税局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我省首个涉外企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于日前正式出台并付诸实施。
减免税企业重点审核 据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适用的对象为所有在我省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同时对大型涉外企业、亏损企业、免税企业、减税企业、零申报企业、税负率偏低企业、跨区域经营企业、由免税期或减税期进入获利年度后利润陡降或由赢利变亏损的企业、赢利但利润率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持续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税负异常变化的企业、有关联交易的企业以及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审计中发现较多问题的企业也要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审核对象。 纳税评估分三个阶段 根据该办法对涉外企业的纳税评估分三个阶段首先是纳税评估初评对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准确性进行一般性审核。第二阶段为纳税评估案头分析。第三阶段为纳税评估实地调查核实。 |